新舊制醫院評鑑的定義??

新制與舊制的醫院評鑑定義為何?? 兩者有何差別?? 評鑑內容哪裡不同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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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評論

  1. #1 【 A*Faye 】 2007-08-08, 10:40 AM
    針對新、舊制評鑑之間的差異,簡單敍述如下:

    一、以病人為中心的思考方式:
    舊制評鑑主要著眼於專業分工,偏向「結構面」的評鑑;而新制醫院評鑑除維持原有的結構面評核外,增加「醫療過程面」及「結果面」的要求,分為醫療、護理及管理三組進行評核;同時強調醫院自評,透過自評表傳達醫院的現況,委員可透過自評的結果來查核,給予肯定及改善的建議,是一種「以病人為中心」的思考方式。

    二、重視醫院未來的策略及規劃:
    舊制評鑑僅針對醫療院所的管理及醫療執行進行評核;而新制評鑑除原有的評核標準外,新增加第一章「醫院經營策略及社區功能」,了解醫院未來發展的方向及與社區之互動;在第八章「人力素質及品質促進」中,將散落在各章的人力素質規範,改採專章方式敍述,使醫院有系統的針對人員素質,進行盤整及提昇。

    三、強調病人權利:
    舊制評鑑是以醫療院所為出發點,針對硬體設備、專業分工等項目進行評分;而新制評鑑則是以病人觀點為中心,強調病人有「知」的權利,配合衛生署「病人安全」政策,要求在執行任何醫療處置行為前,都必需讓病人了解相關的資訊。更在第三章「病人權利與病人安全」中,以專章方式明訂需建立維護病人安全的機制,並確保機制運作的順利。

    新制評鑑是以病人為中心,在評核上更能貼近病人的感受及需求。從醫院管理的角度來看,接受新制醫院評鑑,一方面可提供安全的醫療行為;一方面也符合ISO系統「說、做、寫一致」的精神,讓所有的行為都具有可追溯性,管理上也更為方便及容易,而最重要的是透過新制評鑑的評核,建立一個提供全人照護的優質醫療團隊。

    其他相關資訊可以上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查詢,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幫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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